基于‘以事为纲,以神为目’的择吉原则方法探究
择吉,是一种古老的中国传统文化。人们在实践中逐渐总结出了一套科学严谨的择吉方法,用于指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决策和行动。择吉的基本原则可以用“以事为纲,以神为目”,或者“以事为经,以神为纬”来概括。
“以事为纲,以神为目”的意思是,择吉要因事而起,根据所办事情的性质去寻找最能带来大吉大利的善神,同时明确最有可能造成大灾大难的凶神恶煞,然后推算出善神所值之日与所理之方,这便是择吉者所需要的“黄道吉日”与吉山吉方。同时也要推算出凶神的所值之日与所理之方,这便是择吉者所需避忌的“黑道凶日”与凶山凶方。因此,择吉实践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择吉神煞,包括其运作轨迹、性情好恶力量大小、善恶轻重的程度等等。第二步,就要根据所要办理的事情,寻找最适宜的吉神,以及最忌讳的凶神,以趋吉避凶。一般说来,每一件事情,都会有至若干个最适宜于它的吉神和最忌讳的凶神。如果所办事情明确,所宜所忌神煞清楚,然后就根据诸神煞之所从起,逐一推排,即可获得所需的吉时吉方。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每日都有吉神凶神当值,如果一遇到凶神就回避,那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没有可以干活的日子。因此,择吉办事还不能完全拘泥于神煞吉凶,而应有一个取舍原则和变通方法。择吉用日的取舍原则就是:凡吉足胜凶,则从宜不从忌;凡吉凶相抵,则德喜之事仍忌;凡吉不足胜凶,则从忌不从宜。
在黄历出现以后,对神煞的复杂推导已经没有必要,一般的小事只要翻翻黄历就可确定做与不做,极大地方便了择吉行动。然而黄历择吉也有一个缺陷,因为同一个吉日,对于不同人来说,对其中一部分人来说是吉的,但对另外一部分人来说却是凶的。即使是相同的民事活动、相同的人,也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正确的择吉方法应该是以事件为准,结合当事人,根据择吉规则,选择吉日吉时。如嫁娶,首先应以新娘的出生日期为条件,选取新娘的出嫁大利月份,再从出嫁大利月份中选出适合出嫁的吉日,从适合出嫁的吉日中,结合其他当事人的出生日期,选取大家都适合的吉日,并以该吉日为准来选择吉时,嫁娶择吉至此才算完成。
择吉是一种较为神秘的文化现象,需要有一定的学习和实践。但学习择吉并不是为了迷信,而是为了理性决策和正确行事。真正明智的人,不仅要有科学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有敏锐的直觉和精准的判断力。择吉文化就是这样一种既融合了古代智慧,又结合了现代科技的文化,是中华民族独有的精神财富,也是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