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批命中三合六合局的看法
天干之合,两两相合,阴阳之合;地支之合、有三合、六合之分。天干、地支之合都是合后有化,这个问题太复杂,我们在批算时,对于天干之合和地支六合,万不能直接以化合之物来参加八字的平衡分析,那样就大错特错了。诸书中以化合之物直接用到八字上批算成功的例子,恐怕也是事后的牵强附会。如果上述成功之例,抛开合后之化,正确地分析八字间的五行平衡情况,当然也会成功的。
例1 乾造(古):辛亥 庚寅 丙子 乙未
大运: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朱中堂造,丙子日元,生于春初,火虚木嫩,用神木,忌神在金,最喜亥水流通金性,合寅生木为宜,时支未土,叉得乙木盘根之制,去浊留清,中和纯粹,为人宽厚平和,一生宦途安稳。
以上是《滴水髓》原批,此批为了需要讲了支上的寅与亥合,而天干上的丙辛、乙庚两合却弃之不顾,如果考虑此两合而化合出金水,还能谈“中和纯粹、宦途安稳”了吗?此种谈合是不是有牵强之感?
此命造不谈合后之化,会得出相当正确的结论来,日元丙、得乙木印生,长生于月令未时又有火之余气,可谓强旺。官煞的力量稍逊一筹,用神必在官煞,喜其运行西北,官煞得用,是“身煞两停”之造,故尔“中和纯粹,宦途安稳”。
例2 乾造(古):丁亥 壬寅 丙午 丁酉
大运: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丙午日元,生于寅月,天干两透丁火,旺可知矣,壬水通根亥支,正煞印相生,所嫌者,丁壬、寅亥化木为忌,以致劫刃肆逞,群劫争财,初交北方金水,遗业丰盛,戊戌运又去火局,克飞金水,家破身亡。
此亦为《滴天髓》原批,这次干支的化合都使用了,给人的感觉应然很牵强。余以为此命造日主强旺,七煞通根亥、酉,可为用神,初运水乡,用神得地,固然“遗业丰盛”,然而此造有病,病在时支酉金,此酉金无生、无助,故此造只可用煞,不可用财。此财属弱势,长其势是增其病,所以西方运中增病失衡而亡。
例3 乾造:丁亥 丙午 丁亥 壬寅
大运: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此造日主丁火干有丙党,支有寅午半会火局盘根,其势不弱,而官之水势得两亥之源泉,流量也不小,两相匹敌,而达平衡,故尔显贵。若以合后而化来论,则背道而驰:丁壬、寅亥尽皆化木而去,还怎样实现平衡?又如何显贵?
例4 乾造:戊子 庚申 丁亥 壬寅
大运: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日主丁火,身体赢弱,助之不起,只得弃命从煞。23岁后运行水乡,灭尽火势而起,兴旺发达,富足有余。若按丁壬、寅亥化木而论,何来弃命从煞?
例5 坤造:壬午 癸丑 己丑 甲子
大运: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日主已己土,禄在年支,两丑湿土,水气太重,对日主帮助不大。官星甲木,多水生扶,官重身轻,以致辛苦、奔波一世。若按甲己、子丑化土而言、身强岂不呈平衡之态?反不成富贵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