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首富一审获死缓:敛财80亿 为风水改河道

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说法,11月5日上午,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社会罪的组织,领导和参与认罪。组织,例如被告人陈洪志等。山西灵芝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梦门运输市场有限公司的单位均犯有非法开采采矿和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的罪行。
调查发现,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陈洪志,高海平和刘平人在陈洪志经营的企业的基础上,开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正式组建。于2006年底成为陈洪志黑社会的组织和领导者。组织的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稳定,层次清晰,职责分工明确,组织成员达到70多人。该组织“通过创办公司,企业等来培养黑人”。通过蝗虫,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采矿,欺诈性贷款和票据接受,非法占用农业土地,未报告安全事件,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隐瞒行为。故意破坏会计凭证,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用黑钱保护企业”,吸取巨大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强的经济实力。该组织将所获得的部分经济利益用于犯罪活动以及该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为了建立,维持和扩大组织的权力,影响力和利益,该组织犯下了一百多起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案件,包括91项犯罪,27项非法事实,18项犯罪以及对未指明人员的侵权。个人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该组织通过操纵选举来控制农村基层的政治权力;利用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掩饰和纵容来统治该党;实施了6起故意伤害,造成1人死亡,8起轻伤,实施11寻人并造成多名受害者。受伤,轻伤,17次非法拘留,拘留了30多人,通过上述行动在当地组建了威慑力量提到的暴力犯罪;周边企业煤炭资源总值超过40亿元,煤炭资源和生产秩序受到严重破坏。长期欺诈合同和发票骗取银行贷款近600亿元,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该组织在山西省柳林县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柳林县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陈洪志犯有组织和领导黑社会组织,故意殴打,强迫交易,偷渡,非法拘留,寻衅滋事,抢劫和破坏生产经营的罪行。 。 ,非法占用农业用地,非法采矿,欺诈性贷款,承兑汇票,不报告安全事故,滋扰证词,滋扰信用卡管理犯罪,隐瞒,故意破坏会计单据,帮助破坏证据以及确定执行的若干犯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并没收所有个人财产;
被告人高海平犯有参与黑社会组织,故意殴打,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留,对多种罪行的综合处罚,处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罪权利是生命,财产被没收;
被告张云强,王明亮,高建斌和李权宏被判隐瞒和宽恕黑社会罪,分别被判处六至三年徒刑。他被判处有期徒刑;
冯艳君,陈福祥等6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一年零两个月;
被告单位山西灵芝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梦门运输市场有限公司共被罚款40.4亿元;
为黑社会组织及其成员依法追回和没收财产及收入约80亿元。
被公诉机关指控的包括胡永发在内的四名被告在起诉期限内被起诉,裁决被终止。
一些被告的家庭成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员,记者和各界代表参加了公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