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的历史文化与传说,你知多少?
长春是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很久以前,人们在长春繁荣了。尽管长春的历史只有几百年的历史,但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片土地已经承载着这座城市的大小和历史文化。接下来,跟随编辑者了解长春文化的历史文化和传说!
历史
五十多年前,年轻的长春成为了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业城市,因为它承载了新中国的汽车梦想。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奋斗,如今的长春已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汽车城市。
长春市历史悠久,早在旧石器时代就已有人居住。它在周代之前属于苏申。秦汉时期,彝族人就住在这里。它属于西汉,三国和西晋时期的扶余;东晋南北朝和隋唐属于高句丽。唐朝在北宋,漠河部落建立了渤海王国。在北宋,建立了辽帝国,并在辽通路建立了黄龙大厦(现为农安县)。北宋末年,金国成立,黄龙府改为龙安府。在明初,它属于三万维。清初是郭尔洛斯的前身,那里是蒙古人的游牧地区。清雍正末年,宽城子有商贾,客商和集市。
清嘉庆五年(公元1800年7月),正式成立政府,设立长春会馆,并在长春炮台建立新城市。长春的名字由此而来。 1825年(道光四年),行政权移至宽城子。 1865年(清朝同治四年),城墙建成,面积5平方公里。到1883年,人口已超过90,000。 1889年(光绪十五年),长春堂升格为长春府邸。 1913年(民国第二年),改为长春县。 1925年(民国14年),成立了市政府,并对该市进行了治理。 1931年“ 9月18日事件”后,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并占领了整个东北地区,长春成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 1932年3月,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下,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yi仪建立了伪满洲国伪政权,指定长春为国都,并改名为“新京”。
长春于1948年10月19日被解放,被中央人民政府指定为特殊城市。 1953年,它被指定为中央直辖市。 1954年划归吉林省管辖,同年6月改为省辖市,成为吉林省省会。 1955年,市政府被称为长春市人民政府,被指定为国家管辖的10个主要省份之一。 1968年改为长春革命委员会。 1979年,它被列为该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 1980年,改称长春市人民政府。 1989年2月11日,它被国务院列入国家计划单独列为城市。 1992年,它被列为向该国边界开放的中心城市。 1994年被列为“全面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实力”的试点城市。 1994年被列为副省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