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晓鄂伦春族的婚俗文化
新中国未成立以前,有很多地方都有着一些陋习,包括一夫多妻制等习俗,那么在有了法律之后,人们都开始摒弃陋习,开始迎接自由平等的社会风气,少数民族也会保留着一些美好的习俗,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关鄂伦春族的婚俗文化。
鄂伦春族在婚姻缔结上,一直保持着古老的族外婚制。在族外婚制的前提下,实行的是交错从表婚。他们在长期的缔结婚姻的实践中认识到,血缘远一些,对子孙后代健康有利。因此,不习惯直接从表,即表兄弟姊妹结婚,而习惯间接从表婚,即在堂姑母、堂舅父的兄弟姊妹间结婚。
在鄂伦春人的婚姻制度中,除上述古老习俗的遗留外,也受了不少封建的影响。如在缔结婚姻时,一般由父母包办,婚后感情不好占一定比例,因此,离婚和私奔者时有发生。
鄂伦春人婚姻的缔结,有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一系列过程。求婚,男孩到15——16岁,女孩到14——15岁,家里就要为他们张罗婚事。求婚由男家提出,男方父母看中了某家的姑娘,就托媒人去求婚。认亲:求婚成功后,媒人和男方的母亲等带着烧酒、野猪肉到女方家,男子给女方长辈磕头,唯不给岳父母磕头。过彩礼:彩礼一般是2—3匹马、两桶酒、两口野猪。
在举行婚礼的前几天,男方及其兄弟姊妹要到女方家迎接新娘。结婚之日,新郎新娘要穿精心缝制的狍皮衣着,新郎戴富有民族特点的狍头皮帽。新娘的发辫卷车头顶,象征已婚。作新房的“仙仁柱”布置一新。用对出花纹的狍腿皮褥铺床,绣着云纹的狍皮被摆在床铺的一头。床铺的里侧摆放着用桦树皮精制的箱子和针线盒。
新郎要在结婚的前一天回到自己的“仙仁柱”。结婚之日,新娘由舅舅、伯伯、叔叔和兄、嫂等相送。父母给女儿的陪嫁,有马数匹、皮被褥、皮布衣服、桦皮箱以及手工工具等。送亲的队伍有说有笑,浩浩荡荡的前往男方家。
送新娘的队伍快要到男方“乌力椤”时,新郎率领本氏族的兄弟们要出来远迎。两队人马相遇时,迎亲者表示要接走新娘,送亲者则加以阻拉。最后两队人马簇拥着新郎新娘,快马加鞭,奔向男方的“乌力椤”。到“乌力椤”后,男方父母要向送亲中的新娘的舅舅、伯伯和叔叔等敬酒。
当主人把所有男女妇方的宾客让至坐位上后,新郎新娘开始拜天,两人面朝正南方向磕头。然后由娘拜公婆及男方的长辈亲友。最后新郎走出“仙仁柱”。
接着酒宴开始,把预积的干柴点燃,来宾围着篝火而坐。主人把酒和肉送至客人面前,席间新郎新娘要给所有人长辈磕头敬酒,受拜者一面向新人祝福,一面赠送礼品。酒至数巡,歌声大作,有人还翩翩起舞,热门异常,直至深夜。
入夜,新郎新娘用一个碗吃“老考太”(粘粥),并用一把刀,吃一盆肉,象征永远亲密,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最后,由婶娘或嫂嫂给铺床,并看着新人宽衣后,两人盖着一床被躺下后才离去。
解放以后,鄂伦春族除了仍然实行族外婚制外,很多旧的婚俗都革除了。父母包办婚姻已被自由恋爱所代替,旧婚礼中那些繁琐仪式和封建成分已改掉。现在不但没有近亲婚配,相后异族通婚者越来越多。因此,鄂伦春族儿童体魄都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