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婚俗具有父系与母系的综合特征
黎族婚俗,黎族婚姻与家庭的建立,是黎族社会发展的产物,黎族婚俗具有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的综合特征,又有封建社会的色彩,构成了独特的黎族婚俗。
黎族婚俗1."放寮"结亲
黎族各地区都盛行"放寮",即青年男女去寮房谈情说爱。寮房,黎语称为"布隆闺",意为无灶屋,是一种简易的草房,有兄弟"布隆闺"和姐妹"布隆闺"两种。这样的草房,每个村落都有一座或几座。女儿长大了就离开父母,到寮房居住。男女十五、六岁之后,便到"布隆闺"中居住。如果十五、六岁之后还睡在家里,别人就会笑话他(她),被认为是不成器的东西。放寮时,一般是男子采取主动,他们吹箫唱歌向女子表达爱慕之情。如果双方情投意合,便互赠信物表示定情。未婚青年男女放寮为社会所承认,尽管一对情人可以在寮房中尽情玩乐,但事后双方都不需要承担结婚的义务。同血缘、已婚者不能放寮,否则会遭到社会舆论的非议,爱到严厉的惩罚。
黎族婚俗2.定亲
倘若小伙子与姑娘情意相投的话,小伙子必须告诉家长,然后请两名媒妁。她们是善于言辞,见缝插针的。穿着漂亮的花桶裙,戴着崭新的精制斗笠。用两条新毛包头上四个要好的槟榔到女方家“查”(查即试探女方父母对此婚事的态度)若女方家长辈开毛贴吃槟榔,则表示同意,接着双方就可商定放槟榔的时间及议价。时间多定于农历六月或八月的双日,象征成双成对。
黎族婚俗3.放槟榔
媒妁分送槟榔看辈份,大的给吃,小的只好自己讨吃,有时小辈想吃槟榔竟把媒妁围得水泄不通。款宴时,女方家也只要两名妇女待客(忌寡妇)。桌上只四人、吃饭时讳忌掉筷,碰盘之类事发生。菜类多为双尾鱼(即尾巴开的鱼),一般不吃肉类。媒妁送来的600个槟榔中,40个是刻上形色多样的花纹,这是专送给父母,至亲的。
黎族婚俗4.结婚问日
男方筹足资金后,便于农历十二月份,又派两名媒妁挑着一对鸭、两小坛米酒、八个槟榔往女方家“问日”(问日包括择日,议商品价)。一般情况下,还得交给女方家400至600元人民币,桶裙两套,戒指一只,百斤以上的猪一头,米酒八坛,待男方家许诺后,女方家方同意择定吉日,多定龙、牛、马、羊双日。
黎族婚俗5.结婚、鸳鸯圆梦
结婚的前天,男方家派人挑了上述议价物品给女方,第二天晚便算结婚日。
送女,娶妻均在晚上。一到下午男方家便派族内两名女青年带上槟榔,香烟,糖果到女方家迎亲(须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到)。一入晚,嫂或(堂表、嫂)帮嫁女梳妆打扮。完毕、女方姊妹或者表、堂姐妹簇拥嫁女抱头痛哭。哭声象征了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感怀。依依惜别,姊妹要天各一方。悲喜交加。此时,姐夫(或堂,表姐夫)从簇拥的姊妹中,把嫁女往外拉、两方争夺,哭声震天。姐夫也得拼命,若多个姐夫,便好办了。一位出客堂,嫁女边哭边托着槟榔盘,让亲戚朋友吃槟榔。于是有两名或四名弟弟(表、堂弟)跟其后面。被一行乐队,敲敲打打送至男方村庄。一到村庄,新郎伴郎便对弟弟、嫁女鞠躬,连行三遍。嫁女一踏进门槛,鞭炮轰响,接着便拜堂(须穿上婚礼专用长筒)、一般均在鸡叫前、拜堂完后,闹洞房,通宵达旦、此晚夫妻两个不能洞房花烛月,强熬强耐。天一亮,亲戚朋友便蜂拥而至。喝喜酒,约上午10点,夫妻还得回娘家,到女方家问候父母,叫“回路”。
黎族婚俗6.断竹离婚
黎族在过去由于婚前婚后都有较为自由的恋爱生活,因此,婚姻关系极不牢固,经常离异。但离婚手续也十分简单,须当事者双方撕断一块黑布或折断竹块一片,双方各执一半为凭,彼此即可分道扬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