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争夺男人的故事
《姊妹易嫁》是山东吕剧传统保留剧目。说的是某公养了两个女儿,姐姐与某书生订了亲,因书生屡考不中,姐姐有不从之意。书生再去赶考,喜中黄榜,但他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要求成亲,以考验姐姐是否真心相爱。谁知姐姐见书生穷酸,死不相从。无耐妹妹代姐出嫁,等真相大白,姐姐晦恨不已。是姐姐命中无贵夫否?
说书唱戏,虚构而已。但现实生活,五彩斑澜,还真有类似的故事。
易友拿来个八字让我重点看婚姻。女命生于农历1964年4月19日,其八字为:
官 甲辰 8 戊辰 48 甲子
比 己巳 18 丁卯 58 癸亥
己卯 28 丙寅
枭 丁卯 38 己丑
易友研究《易经》造诣很深,八字、堪興、六爻,都很精通,我客气的说:“咱们共同研究,不对的请指教”。我的判断是:婚姻不顺,32岁前必离婚。前夫另找的对象与本人可能是朋友、同学、同事之类。1998年该女应有目中人,但不一定能成。现在自己清灯自守,孤眠寝帐。要成婚,须待到2003年癸未,且该女生性风流。
为什么作如上判断?
日主己土生于立夏后25天,火土两旺,月干己土透出,时上丁火生身,自身太旺,正所谓“姊妹刚强,必为续弦之妇”。
甲木为夫星,两己争合,月干之己土坐正印有力,日主己土坐于病死之地,两己争甲,夫星被合走,且月柱又是兄弟姊妹宫,姊妹争夫,他人必胜,故夺夫者必为朋友、同事、同学之类。若以甲木为太极点,甲与月干己土最为亲近。甲木虽生于四月泄气,但日时两卯为旺地,辰为湿土可盘甲木之根,甲木身强可任财,有多妻之象。另外,月柱大限主32岁之前,岂不应是32岁前离婚吗?
日坐七杀,杀为偏夫,34岁行寅运,寅卯辰三会杀局,本应再次成婚,但寅卯空亡,犹如镜中看花。不过,有一点应是肯定的即 34岁寅运必有情夫。若要论婚,不等到乙丑大运,恐怕是比较困难的。
该八字印旺身强,当用财官。惜用官官被合,用杀杀逢空,用财财死绝而入库,又不见食伤,财无根基,此命苦矣。
及此,易友讲述了“她”的故事:她丈夫形象很好,被她妹妹看中了,两人情投意合。后来,她就离婚了。1998年从外地来到济宁与有妇之夫相好,男的答应离婚后再与她结婚。祸不单行,她的女儿(法院判归她了)去年查出败血症,钱花光了,生活十分艰难。
命运哟,就是这样的无情。孤母寡女,本应可怜,为何又降之于灾难?我劝天公行公正,莫要杀虐苦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