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历六月十三日是签约吉日吗?
2020年农历六月十三日是签约吉日吗?
农历:二0二0年六月十三日
公历:2020年8月2日,星期曰,狮子座
【今日老黄历所宜】
【日值月破 大事勿用】
祭祀 赴任 求嗣 解除 纳财 栽种 求医
破屋 作灶 服药 行舟 招赘 纳婿 立券
【今日老黄历所忌】
【日值月破 大事勿用】
移徙 入宅 安香 开市 出行 求财 修造
祈福 纳采 嫁娶 安门 分居 动土 安床
合帐 冠笄 安葬 上梁 竖柱 盖屋 置产
放水 纳畜
根据黄历宜忌来看,2020年农历六月十三日【日值月破 大事勿用】,诸事不宜。
签合同一定需要双方当面签吗?
合同的签订无须双方当面签订。一方先签时,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为合同签订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