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闰四月初一是吉日吗适合签约签合同吗?
2020年闰四月初一是吉日吗适合签约签合同吗?
公历 2020年 5月 23日 星期六 双子座 (阳历)
农历 二〇二〇年 四闰月 初一日 大 (阴历)
【今日老黄历所宜】
嫁娶 纳财 作灶 除服 纳采 祭祀 赴任
求嗣 竖柱 栽种 解除 捕捉 入学
【今日老黄历所忌】
修坟 安葬 安床 伐木 上梁 纳畜 斋醮
祈福 移徙 经络 盖屋 入宅 放水 修造
动土 置产 破土 筑堤 开市 立券 启鑽
安香 出行
2020年农历闰四月初一这天的老黄历所宜事项中有纳财一项,因此这一天是签约签合同的好日子。
合同书上签订与签定有什么区别?
"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字拆开理解,即通过签署合同而确定了某件事情。
《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
总的说来,“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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