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气、余气以及三六合会局取格
关于中气、余气以及三六合会局取格
关于中气、余气以及三六合会局取格,就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到了力量变化问题。因此,需要辩证法辩论之后定性取其何格。
一、不取月令本气,可取中气、余气为格
《子平真诠》在用神变化中所论: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所透者中气、余气,只要旺而有力、有气势,方可代表月令旺气,就可取格。
1、例如壬戌 癸丑 庚戌 辛巳,丑中本气己不透,余气辛癸两透,应该取何格才合理呢?辩证法论。按透天者作为大、地支力量大论,本气和余气各有特长,难以取舍。按地支、天干总力量论,天干金水就不如地支土强。地支两戌一丑一巳,火生土重。取格是为了突出、代表月令旺气、强势,那么月令党众,就得取本气己土为格,就比较合理。因此就是正印格。
2、例如甲辰 乙亥 辛卯 丁酉,亥月令中本气是壬水,但不透,而余气甲木透,地支又有亥卯半三合木局。因此这八字就可取正财格,而不取伤官格。
3、例如丁卯 戊申 甲申 壬申,申月令中本气庚不透,余气戊壬两透,但柱中有两申、金就旺,因此就取本气庚金七杀格,而不可取戊壬为格。
例如丁卯 戊申 丙子 壬辰,申虽当令,但申子辰三合水局,申中中气壬透、本气庚不透,就可取中气壬水七杀格,而不取庚金偏财格。
二、月令三合会局,如何取格?
月令逢上三合会局时,必须辨别力量的变化、导向而取格,这是格之变化。因此,有可能得取月令本气为格,也有可能得取合会局本气为格。所以,月令逢上三合会局时,必须辩证法论之取格。
1、例如甲子 辛未 癸亥 乙卯,未月令,以本气就得取七杀格。但亥卯未三合木局,未中余气乙透,就得取食神格。
2、例如己亥 辛未 癸卯 己未,同有亥卯未木局,但时柱又是己未,月令本气己透,而且也比较有力量。因此就不能取食神格,必须取七杀格。
3、例如甲寅 戊辰 丁卯 癸卯,寅卯辰三会木局,还多一卯,甲木又透天,木就很强旺,似乎可取正印格。然而,五行是多维性质,加上月令的特别性质,既就是木有局而强旺,把月令辰土会入了木局,也不能取印格。因为月令的性质仍然存在,只是力量受到了限制。
但是,在论格局成败时,必须清楚这一点。三会局甲木印又透,木克土十分严重,印就破了伤官,须作破格论命。
三、月令六合取格
月令六合,如子月年或日见丑合子水者就是。月令六合,对取格影响不大,但偶尔也会有之,因此在取格时也需要注意。如巳申合、卯戌合,基本上就不用考虑,因为是克合的关系,是不容易合化月令的。但要注意是的子丑合、寅亥合、辰酉合、午未合,这四种六合,就很容易化合了一方。因为子丑合是克合关系,除它就是生合关系。
1、例如1949年女命己丑 丙子 乙未 丙戌,月令虽然是子水,但四柱除月令子水和日干乙木外,全是火土,因此子丑必合,而且能合而化土。所以,这八字丑一合子,不但不能取印格,而且这八字就变成了奇格中假从财格。
命主的现实,出生后第一步运丁丑,不但不坏,反而就很好。这步运中父亲当了官,本人成长也顺吉,福禄也挺好。后面行运都没什么不如意的。尤其是晚年壬午、癸未运,拥有了富贵档次的财富,资产都近亿元了。
2、例如壬寅 辛亥 丙午 丙申,寅亥六合,但水有金生、木有火泄,就合而不化。因此取格就还得取亥中本气壬水为格,即七杀格。
3、例如癸酉 丙辰 丙午 戊戌,辰酉本可合化金,但辰有午火生,这个辰酉合就只合不化。因此还得取月令本气为格,即食神格。
又如癸酉 丙辰 丙申 庚寅,天干丙火有癸水约制,寅有申冲,辰土无生助,辰酉就能合化金,天干还透庚金。这八字又不能成奇格,因此就得取财格,而不取食神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