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的重大事件:揭秘古代中国上千年的婚姻配对方式(第一部分)
婚姻生活是人生中重要的一环,男孩和女孩结婚称之为婚娶,没有婚姻生活就无法成立家庭。现代社会中的结婚大多是领证、办宴,但在古代,婚姻形式却是多种多样。
首先,古代存在一种自由婚姻形式。虽然父母亲居于掌管婚姻的地位,但有些男女对自己的婚姻有自己独立的想法,渴望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即便在封建社会,像《诗经》中的恋爱自由思想和《西厢记》中的美好心愿都得到了体现。就连流传至今的《牛郎织女星》也是关于恋人间的美好爱情。在对于礼法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中,这种独立婚姻生活的渴望也在慢慢地增加。
其次,还有包办代替式的婚姻形式。这种类型的婚姻生活是由父母或者其他人决定的,并且需要进行聘娶典礼。在周代时期非常盛行,男性需要送礼金或者礼物给女性,女性则会得到彩礼,之后才能结为夫妻。如此一来,依靠聘娶典礼而不是自己的意愿交换的婚姻被称为“聘为之妻,买为之妾”。从古至今,没有经历聘娶而结婚的行为都是被严格禁止的。
第三种婚姻形式则被称作掳掠式,别名抢掠式、掠夺式和佯战式。常常称之为抢婚,男子会使用掳掠手段获取到自己的媳妇。最开始的掳掠式婚姻出现在母系社会向父权社会过渡的历史时期。抢婚分为真抢和假抢。真抢指的是军事征战造成的掳掠婚姻,例如曹植攻下城池后取走袁熙的妻子作为自己的妻子。而有些抢婚事实上是出于势力和目的的安排,有的男女也是提前定好了,女方无法嫁到自己想要的地方,男方则只好采用抢婚的方法。假抢则是佯战式,看似真的在抢婚,实际上却是彼此事先约定好来让婚事更加热闹喜庆。如今,抢婚的风俗依然在一些民族中得到保留和发扬。
最后,还有一种古老的婚姻形式被称为交易式。交易式婚姻生活,顾名思义,就是女人被当做物品进行互换婚姻的方式。其中的先决条件,是将女性作为一种“物品”,可以通过其他物品或是金钱进行交换。在古代社会经济发展落后的时期,女性不想嫁到某些地方,所以只能通过提高价格来卖身。而这种婚姻生活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所以从古至今都受到诸多严格的批评和谴责。
总而言之,虽然现代婚姻形式在表面上看起来更加自由、开放,但古代那些少为人知的婚姻形式也同样令人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