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露节气结婚,大好时机!如何选择吉日,成就幸福一生?
寒露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它在阳历十月份,标志着天气正逐渐变冷。中国人非常注重结婚的日子,认为在黄道吉日结婚才会带来好的影响,否则可能会影响婚后的生活和运势。那么,寒露节气结婚好不好呢?
结婚吉日是指有利于未婚男女成婚的日子。这里的“有利”指的是这个结婚日子可以使两个人婚后生活更加美满。虽然这种力量看不见,但它就像磁感应线一样,不可或缺。通常来说,“节气”前后三天不适合作为结婚吉日。因此,最好跳过寒露节气选择结婚日子。二十四个节气包括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和大寒。
在婚姻中,人们一般追求长久稳定,因此要避免选择气场不稳定的日子作为婚姻的开端。节气是气之变化的交接点,因此节气前后三天的气场不稳定,一般不宜用作结婚吉日。不要见宜嫁娶就认为适合(比如,10月8日是寒露,那么7日、9日这两天也不宜选用)。
寒露的由来是每年的10月8日或9日,此时太阳到达黄经195度。《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说:“九月节,露气寒冷,将凝结也。”寒露的意思是气温比白露更低,地面的露水更冷,快要凝结成霜了。当寒露节气到来时,南岭及以北的广大地区已经进入秋季,而东北和西北地区则已进入或即将进入冬季。在大多数年份中,首都北京这个时候已经出现了初霜,除了全年飞雪的青藏高原之外,东北和新疆北部地区一般已开始降雪。
那么该怎样选择结婚吉日呢?
首先,应该避开“三七九”。“三吉日”指的是农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这几个月分别适逢“清明”、“盂兰”和“重公”等传统的“鬼节”,不适宜办喜事。而在月初圆的“中秋节”月份,也就是农历的八月,是最适合办婚礼的月份。
其次,应该避开“三娘煞”。据说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得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喜欢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因此,每月的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这几个日期不适宜结婚。
最后,可以使用“嫁娶择日法”。婚姻嫁娶的择日原则是以新娘出生日期为主,并参考男方和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话说,“子靠出生时,女靠行嫁年”。如果不遵守此原则,将会导致婚后婚姻出现问题,甚至离婚;反之则大吉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