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是什么
名字是什么
什么是名?名是人在社会生活中为了相互区别和联系而制定的称呼符号。《说文解字》:“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思就是说,在早期的社会交往中,人们白天相见,可能通过形体、面貌、声音相互识别。一旦到了晚上,相互看不清楚,就只能通过自报名字来区分你我了。可见,人名的产生是社会交际的需要,它最本质的作用,就是在社会交往的所有场合都可以区别人的个体。要交际,就必须有个交际的称呼语,绝不至于无礼到只喊一声“喂”字。于是,问者与被问者需要有个称谓,被问者回答,要需要有个自己的称谓。这个称谓符号就是“名”。
在中国古代,名、字分开使用。今合称“名字”,则指姓名或名。名字是人的一种称呼,一种代表。
不过,人类最早的名字还不如后来那样固定。如人们在“以口自名”时,可以用自己身上某些特征作为自己的名字,让别人容易识别;在一些人识别某一个人时,也可以把这个人的某些特征作为他的名字或代号。这种做法,与我们后来习惯把某位身材特别高的人称为“大高个”,把某位走路时腰肢左右摇摆的小姐称为“风摆柳”是一样的道理,可以说形容得相当准确。随着环境和时间的变化,人们的特征也许会发生变化,原来在一些人中是“大个子”的人也许在另一群人中只是中等身材甚至“小矮个”;原来走路如“风摆柳”的人也许会让另一群人觉得身板太硬,根本就不够柔美。对新的环境中新的一群人来说,“大个子”、“风摆柳”就不能成为代表两个人的特征,而原来那些不曾引起注意的特征或许会被重新发现,如“大个子”可能是个说话时唾沫四溅的人,因此他的名字或代号可能被这些人称为“喷壶”、“口水星子”;“风摆柳”也可能因为眼睛大且有神而被称为“大眼”或“电光”。这样,他们便会在新的环境中有新的名字。在这样的情况下,拥有一个固定的名字便成为当时人所必须的东西。
人们常说,“闻其名而别其人。”可见,名的使用不仅仅是在姓氏后面加一个符号,以区别彼此的问题,其中也蕴涵了男与女、长与幼以及阶级社会中人和人之间的各种差别,是人类社会生活在个人命名上的一种反映。
名在我国作为一个人的代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产生和流行开来的。最初,一般的人是没有名的,只有那些地位高的领袖和英雄人物才有取名的资格。但是这里所说的名,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名,而仅仅是一种称号。
在文字出现以后,原来由口头表达的人名也进化到文字阶段。在目前已经发现的一些原始社会的陶器中,上面都刻画有一两个符号,据专家考证,这些符号都与早期的人名有关。如果这种解释可信的话,那么,不同的人名就是我国最早的文字。到了商周时期,我国的文字大量出现并趋向于定型,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也是人名。如在商代的甲骨卜辞中,不仅有“名”这个汉字,而且还有示壬、中丁、外丙、小乙等人名。这些,都是我国最早见诸于文字记载的名字。
总之,人名是在人类社会处于原始时期而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它的起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最早它是人们随意用来区分彼此的称号,以后演变成为固定身份的标志,在文字出现以后又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已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随着名字本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名字也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东西。
据说上古时期,婴儿在出生三个月的时候由父亲给命名,这就是古人“名”的由来。其实在我国民间,部分地区至今仍保留着婴儿满月时才命名的习俗,不过是命名的权利不再由父亲一人担当,而是由婴儿的亲人共同担当。有趣的是,在古代,男孩子长到20岁的时候要举行“结发加冠”之礼,以示成人,这时就要取字。而女孩子在15岁时要举行“结发加筓”之礼,以示可以嫁人了,这时也要取字。可见,古时候的男女都可以有字。比如,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她就有一个字,叫做璇卿。
“字”兴起于商末周初,从那时起,贵族的子弟开始有“字”。宋朝人洪迈的《容斋随笔》中记载:“古之人命字,一而已矣,初曰‘子’,既而为‘伯’为‘仲’,又为‘叔’为‘季’,其老而尊者为‘甫’,盖无两字相连取义。”有人会说,不对啊,禄父、子干明明是两个字。这是因为禄父、子干从书写上看虽然有两个字,但是从其含义上讲,禄和干是“字”的实在部分,而父和子不过是附加的部分罢了。至于“仲山甫”、“叔兴父”等由三个字组成的字,其前后两个字都是附加的词,前一个说明排行,后一个说明性别和已经成年,中间的那个字才是“字”的实体。
东汉后期起,两个实体词的字逐渐增多,如刘备字玄德,关羽字云长等,南北朝后期以后,用两个实体词做字已经成为了命“字”的主流。
至于春秋时代楚国的“耿之不比”、齐国的“石之纷如”等是否是四字的“字”,至今仍无定论。
那么,古人的名和字之间有什么联系吗?一般认为,古人的名和字之间有意义上的联系,名为主,用字辅助。
一种情况是名和字意义相同、相近或相通。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尔雅释地》:“广平曰原。”又如岳飞,字鹏举。而“鹏举”即是大鹏展翅高飞的意思。
第二种情况是名和字的意义相互补充、相互说明,使所要表达的意义更加明白和透彻。例如:孔子生下来时头顶中间高而四面低,形状像尼丘山,所以名“丘”,字“仲尼”;关羽字“云长”,取张开翅膀高飞入云的意思;乐天知命才能居之甚易,所以白居易字“乐天”等等。
第三种情况是名和字的意义相反。这种取名字的方法可能和儒家的“中庸之道”有关。韩愈字退之,“愈”有超过的意思,按照儒家的中庸的处事原则和人生哲学,过犹不及,超过了,就必须退回来。再如曾点,字皙,《说文》:“点,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
第四种情况是名和字互为因果。辛弃疾字幼安,弃疾,就是根除疾病的意思,没有疾病,自然一生安康。
第五种情况是用典。曹操字孟德,就是出自于《荀子·劝学》:“夫是之谓德操。”高明字则诚,是借鉴《礼记》中的“诚则明矣”。
第六种情况是拆名做字。吴敬梓字文木,文、木分别是敬、梓的偏旁。
我们今天所说的名字并不是古时候名和字的合称,现在的人一般都是没有字的,只是将古人认为的“名”称为名字。
古人对于名和字的使用是十分讲究的,名、字分别在不同的场合使用。通常来说,称呼自己时用的是名,表示谦虚,而对于比自己位高、年长或是平辈之间,都应该称呼对方的字,用以表示对对方的尊重,长辈对晚辈、师长对弟子、位高者对位低者都可以直呼其名。如果位高者、年长者对位低的人、年少的人称呼字的话,就是一种殊遇了。
由于名是比较卑贱的称呼,所以古时候人们对于尊长要“避讳”,所谓的“避讳”,就是对于他们的名中所使用的字都不能在当时使用,凡是遇到相同的字,都要用其他的字替换掉,或者是将避讳的字省去一笔不写,因此,便出现了许多奇怪的字。
由此可以看出,名是为了区分彼此,而字则是为了明尊卑。字独立于名之外,但是两者又不是完全分离。从意思上看,字往往补充和解释了名,是名意思的彰显,所以,字又称为表。